
阜新市海州区教育科研及课题管理办法
“十一·五”期间为更好贯彻实施“科研兴教、科研兴校”策略,逐步实现教育科研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,不断提高教师教育科研水平和能力,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先导作用,规范课题管理,制定本办法。
指导思想: 教育科研活动应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,在遵循、尊重教育发展规律的前提下积极探索、勇于创新;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以学校教育改革、课程改革中的现实问题为出发点,以应用研究为重点;注重研究方法创新,重视研究成果的推广,把教育科研作加强教师队伍的整体科研能力和水平的途径。真正发挥教育科研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发展的指导、服务作用。
一、 教育科研组织与管理
1、海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管理,实行由教文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、教育科研室、各学校科研室和课题组构成的四级管理网络的方式。
2、 教文局教育科研室是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机构,负责全区的教育科研的规划、管理与协调工作,教育科研各级课题的申报、立项、管理、结题和各级论文征集、推荐工作。
3、 区教育科研室具体负责全区教育科研的规划、组织、管理、指导、监督和协调工作。主要职责是:⑴ 制定区教育科研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,落实科研计划的执行。⑵ 制定区教育科研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。⑶ 负责学校申报国家、省、市、区课题立项工作,落实立项课题的研究实施,指导监督课题研究过程,交流课题研究信息,协助做好课题结题工作。⑷负责组织研究成果的评审、鉴定、验收、报奖;负责对科研成果的整理和归档,协助进行优秀成果的推广。⑸ 负责组织年度教育教学研讨会、向各级学术机构推荐优秀论文。⑹ 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。⑺ 负责向市科研所报告科研计划的落实情况、课题研究情况。
二、 课题的组织与管理
1、 课题按级别分为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课题。全区各学校乃至教师个人,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,均可申报并承担上述各级课题的研究工作,但所有立项课题均需获教育科研室批准并备案。
2、 课题立项遵循以下原则:⑴以国家教育部、省、市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为依据,符合我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,针对性强、实效性强、可操作性强。⑵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科学合理,选题论证充分,研究目标明确,研究思路清晰,研究内容具体,研究对象确定,研究方法科学,科研步骤切实可行,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。⑶课题研究者,特别是课题负责人,要有一定的研究能力、学术水平和组织能力;课题组成员年龄、知识结构合理、具备课题研究必须的精力、知识能力。⑷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研究的实际主持者,能切实承担从课题设计、实施到成果形成的实质性研究工作。
3、课题申报、审批程序:课题申请人选定研究课题,填写课题申报表,教育科研室审核并签署意见,逐级申报。凡只有申请人而无教育科研室批准的,或申报而无具体承担人的课题,一般不予受理。课题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,获得立项课题证书。
4、课题研究过程管理:⑴市级以上课题由课题主管部门和学校教育科研部共同管理。⑵各级课题均需进行开题论证,以书面形式提供开题报告和研究方案。⑶学校教育科研室分阶段对立项课题进行检查,充分了解课题进展情况。课题检查的主要项目为:课题研究情况,课题变化情况,阶段性成果,课题进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,下一阶段的研究计划,课题档案情况等。⑷课题完成后,课题负责人要及时向教育科研室提交课题鉴定申请、研究成果和研究工作总结报告,准备好相关材料,由教育科研室配合课题负责人向课题主管部门提交鉴定申请材料。⑸市级以上课题由课题主管部门对申请鉴定的课题进行验收,鉴定合格的科研课题颁发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证书。⑹课题一经立项,不得随意变更和终止。因故不得不变更和终止的课题,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。若未经审批,对课题作重大调整或自行终止课题研究,由区教育科研室撤销该立项课题。
三、课题档案
课题档案是教科研档案的主体部分。课题组要系统地收集和保存反映课题研究全过程的文件材料,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课题研究档案。科研室要加强档案管理,发挥课题档案的作用。
课题档案应包括:
〈课题申报表〉及课题研究方案、论证材料;
〈课题议定书〉及研究计划、情报资料;
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、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;
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;
成果鉴定评价、验收入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;
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。
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执行。
没有相关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