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十一五”立项课题管理(运行)的基本思路
(根据辽宁教育研究院院长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主任刘国瑞报告理解整理)
一、对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运行情况的总体评价:成绩显著,问题突出
(一)从成绩方面看:
1.科研兴校、科研强校、科研兴教的氛围已经形成。
2.构建了省、市、县(区)、校四级科研网络。
3.立项课题管理逐步趋于规范。
4.涌现了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。
5.培训体系逐步完善,科研能力提高快,上水平,上档次。
(二)从问题方面看
低水平重复研究的现象比较普遍,表现在:
1.项目过大,脱离实际能力。
2.盲目追求项目数量,造成项目过窄过细。
3.盲目追求热点,造成课题过于集中。
4.只重视演绎推理,缺乏实证研究,多数项目只是文献资料的组合,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,更缺乏方法论层面的创新。
5.单兵作战多,缺乏团队性合作研究。
6.课题设计不规范,研究思路不清晰。
7.课题组组合及研究基础与课题不匹配。
8.研究阶段划分不科学,预期成果不明确。
二、关于提高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严肃性、权威性和高水平的思路
(一)加快推进管理现代化进程:
结合决策咨询分析平台建设,建设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数据库,包括:
专家库:从具有中学高级以上职称,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人员中遴选基础教育规划项目评审专家。
项目库:所有“十一五”规划在研项目要纳入数据库。
成果库:“十一五”成果评奖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(二)改革课题立项办法
1.将改革五年一次性立项的办法,加大年度立项的比例,拟从明年起,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,确定年度重点课题,组织招标。
2.在重大项目研究上,将加大研究院与市、县(区)、校的合作力度。
3.少数自选的优秀在研项目或拟开始研究的重大项目,经审核合格后,可随时列入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。
(三)调整支持的重点
下一步将重点支持以下五个方面的研究:
1.发展战略与政策层面的研究。
2.实证研究,运用科学的方法特别是调查研究的方法,对教育现象、存在的问题等作出有说明力的判断。如:关于教育公平问题的实证研究,关于城乡教育非均衡发展的实证研究等等。
3.运用新理论新方法探讨教育问题的研究,如:制度经济学的观点、经济学、社会学等方法。
4.团队式的合作研究,通过总分结合争取在关键问题上取得突破,并产生有影响力的成果,在基础教育领域,将来要加大对跨校、跨县区乃至跨市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。
5.重大攻关项目,主要是涉及教育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,如: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验研究,农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研究(两免一补)
(四)大力推进科研方法创新
1.重视多学科观点的研究,特别是运用经济学、社会学、管理学的观点与方法研究教育问题。
2.在进行多学科观点的教育研究中,我们所强调的是针对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综合运用哲学、历史学、社会学、人类学、管理学等学科观点进行全方位的立体的系统研究。
3.进行“调研成果奖”的奖励,突出学校制度建设跨学科、跨领域研究。
(五)加强过程指导与监控,严肃结题验收与评奖程序和条件
1.高度重视课题设计工作,特别是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的设计。
2.明确课题研究报告撰写的基本内容要求:
研究的主要结论和观点;研究方法和主要特色与创新;研究的突破性进展;学术理论的自我评价;成果的社会影响;研究中存在的问题;今后的研究设想;文字字数不少于15000字。
3.省“十一五”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全省网上公示。
4.申报奖励的成果必须有以下材料:
①公开发表的成果:正规出版社公开出版或公开出版杂志发表,其中港澳台地区杂志上发表的成果无效。
②成果已经获奖情况:主要是获市、县(区)两级政府,教育行政部门奖励情况。
③成果应用的证明:包括被有关部门采纳情况和被引用情况。
④成果的社会反映:专家评价,新闻媒体报道。
(六)加强科研基地建设
1.目标:拟在全省建设30——50个左右的基础教育科研基地,逐步形成30——50个左右各具特色的高水平的研究团体。
2.入选的基本条件:
①“九五”以来科研成果(成绩)突出。
②具有稳定的研究队伍。
③领导高度重视教育科研工作。
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特色鲜明。
⑤科研投入较大。
3.优惠政策:
①优先参与重大项目的合作研究。
②优先考虑省人文社科项目——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立项。
③优先考虑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重点项目招标立项。
④优先安排参与研究院组织的高水平学术活动。
4.加强管理力度
实行动态管理,明确建设目标和双方责任,2——3年考核一次,考核不合格者将被淘汰,同时遴选新的科研单位递补。
教育科学研究之路仍任重而道远,只要我们认认真真,脚踏实地来对待此项工作,我们一定会创造出业绩的,最后祝海州教育科学研究风气越来越浓,科研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!
2006年11月2日